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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張夢穎 劉麗波 “我知道這是故意的” 《公益時報》:益益照片被發(fā)布后,你和兒希會做了些什么? 張雯:1月29號下午發(fā)的照片,我30號凌晨才看到,當即表示會公開透明回復質疑。30日上午準備相關事實資料公布。經爭取,當天下午取回尸檢報告,并馬上公布,31日開了記者會。 《公益時報》:你看到照片后的第一反應是什么? 張雯:非常氣憤震驚。但是不害怕,因為我知道是誰發(fā)的,我知道這是故意的。但是讓我能夠比較冷靜的是,我知道我們該有的材料都有,唯一不知道的就是尸檢報告什么時候能出來,那個挺要命的。我第一個反應是這個照片是誰拍的,是不是“戰(zhàn)斗機”的照片?我就給戰(zhàn)斗機打了一個電話,他承認是他的。我想糟糕了,因為我們不能不顧慮到事情進展下去或多或少會影響到志愿者。 《公益時報》:戰(zhàn)斗機是兒童希望的志愿者嗎? 張雯:他是“寶貝回家”的志愿者。孩子是他們送來我們這里的。 《公益時報》:你是否了解他當時是以什么身份進入到尸檢的場合? 張雯:是陪伴孩子家屬進入的。實際上他比我們離益益的家庭更近,對益益更有感情,他是把益益從昏迷狀態(tài)中弄醒的那個人。他進入尸檢現場,拍那些照片,是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心里也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公益時報》:根據你和他的交流,你覺得當時他放那張照片到底是想說什么? 張雯:他最初是把照片放到了一個志愿者群里。志愿者的構成其實是非常復雜的,有時候你沒法知道誰是誰。因為當時一些“寶貝回家”的志愿者也對我們有疑問。你想,他們好不容易救回來一個孩子,送到我們這兒,應該踏踏實實的就好了。孩子怎么說沒就沒了?他們心里有懷疑很正常。他就發(fā)出來,意思是說已經做了尸檢,會有結果出來。 《公益時報》:對于把這么血腥的照片放出來你怎么看? 張雯:志愿者的問題很復雜,我們也不知道他最最真實的想法,我們對他也沒有任何約束權力。但到現在為止,我還是覺得沒有人是完美的?!皯?zhàn)斗機”是一個特別好的志愿者,他犯了一個錯誤,他也在微博上承認錯誤了,他絕對沒有傷害孩子的意思。但把孩子尸檢照片放在網上,誰看了都會震驚,我看到后,當時眼淚就崩出來了。 這不是最難應對的質疑 《公益時報》:弄清楚照片的來源后接下來呢? 張雯:我當時思考的重點先是發(fā)帖人為什么要這么搗亂。過了沒多久,所有的謾罵聲都過來的時候我才明白,人家以為我們在賣器官。所以我在微博上發(fā)了那句話,“如果你們真的以為我們在賣器官,那就報警吧。”馬上有很多人回應,“你還敢嘴硬”,“你還那么蠻橫”……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沒法說,所以我就不說了。我們不能較勁。只有拿出事實來。 《公益時報》:照片發(fā)布后的第二天你在做什么? 張雯:當時有很多朋友就建議我,趕緊把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情發(fā)布出來。我先是寫了一個聲明,然后我就和同事一起,商量了一下我們需要發(fā)布哪些證據,證明我們是積極配合益益的治療和搶救的。討論出來就包括當時救護車來了以后給益益做的心電圖、孩子的死亡證明、家長簽署的同意尸檢的證明等等。第二天就把這些東西發(fā)布了。 然后就是接到各種媒體要求采訪的電話等等。與此同時微博上也很熱鬧,有的人說“你們居然還這么慢!” 《公益時報》:近期兒希會受質疑的問題其實不止益益這一件事,此前你們在微博上募集防盜門費用、員工體檢費用都曾遭受質疑。這幾次有什么不同? 張雯:募集行政開支的事,我從來沒想到過這是錯誤的、不正常的。之所以有爭議,因為很多人不明白公益機構的募捐里一定有一部分要作為行政開支,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成本的?;蛟S我們存在的意義就是,把自己亮出來給大家看。有機會說清楚也挺好的,我其實很想大家對公益慈善機構的行政開支問題有一個探討。 《公益時報》:益益這一次是兒希會面臨的最大規(guī)模的質疑嗎? 張雯:這是第二次。兩年多以前還有一個小希望的事情。是不是最大的,現在也無從判斷,但對我來說那件事情比這件事情重要。那件事情是在救人,這件事情小孩已經去世了,是人家冤枉我們。 《公益時報》:小益益和小希望的事情從你們的應對上有什么不同? 張雯:我覺得這次程度上還比那一次好一些呢。上一次是在天涯網上,對我們實行了一邊倒的水軍攻勢,絕對任人宰割。這一次,微博我們自己多少還是有點控制的。上一次我們是對網絡一點兒都不懂,完全沒應戰(zhàn)。記得那是當年的除夕前幾天,我們在醫(yī)院看孩子,都不知道網上有人在罵。這一次我看見了,也知道是誰。 關于吳旭新 《公益時報》:2月1日你轉了一條關于吳旭新的微博,之前你的微博好像一直都沒出現過她。為什么忽然發(fā)了這個聲音? 張雯:我當時轉之前還真猶豫了一下。但我覺得我們的粉絲也應該知道攻擊我們的是什么樣的一個人。我想說的是,我們不是唯一一個受到攻擊的團隊。我想讓大家都對這些事情有個清晰的認識。 《公益時報》:你對吳旭新本人有情緒嗎? 張雯:有一點。她曾是我們的志愿者,我們寄養(yǎng)點有個孩子叫小約翰,她曾帶回家過,因為 孩子的一些行為讓我們有疑慮,比如拿剪刀亂剪植物等等。后來寄養(yǎng)點負責人員就不再同意她帶約翰回家。有一次過節(jié)沒讓她帶孩子回家,她就發(fā)短信說“你們這幫人,我要去警察局告你們?!蹦菓撌且粋€節(jié)日的時候,當時我就覺得她有些偏執(zhí)。 《公益時報》:你們一般對于可以帶孩子回家的志愿者怎么判斷? 張雯:是資深的,有比較深了解,我們能看到保證帶回家不出事的。會要求簽協(xié)議,留身份證復印件等,保證不出問題。我現在仍然認為當時第一次讓吳旭新帶回家的主管做錯了,因為她在寄養(yǎng)點的做法就看出她不合適。她能和孩子玩沒問題,但是她用的是像小孩兒的方式。 《公益時報》:以前志愿者帶孩子回家有發(fā)生過問題嗎? 張雯:沒有。我們會讓志愿者留下身份證,說好是幾天,還要打電話問情況。而且一定是知根知底的人。最怕出的是安全問題。 不避談國際領養(yǎng) 《公益時報》:你覺得這個事情現在算是個節(jié)點嗎?接下來你會做什么? 張雯:我覺得疑問得一個一個都揭開。質疑我們的財務,我們就更加公開,弄弄清楚。還有就是國際領養(yǎng)。我希望中國慈善出現一個態(tài)勢就是都得公開。 《公益時報》:你會更主動地回應關于跨國領養(yǎng)等方面的質疑? 張雯:我不躲著了。當有人問我,我會實話實說,我任職,我拿工資,我做了什么都很清楚也能跟大家講。我自己也領養(yǎng)了孩子。我回國做兒童救助和國際領養(yǎng)是兩回事。當然,真正的,最好的解釋應該來自國家,法律怎么說,都很清楚,大家可以查公開的信息。 《公益時報》:河南兒童希望基金會和國際兒童希望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 張雯:只能說國際兒童希望從一開始就是河南兒童希望的捐款方之一。我在國內不拿工資,國際兒童希望給我發(fā)工資,我們在中國做的兒童助醫(yī),目的是讓孩子不變成孤兒,讓跨國領養(yǎng)的需要越來越少。聽起來像是挖墻腳的。但是海牙公約就是這個思路,幫助孩子的優(yōu)先次序是,父母、親人、國內領養(yǎng),最后才是國際領養(yǎng)。我是真正的愿意踐行這個原則的。當初我為什么回國?這么多的孩子領養(yǎng)到美國去,我想知道他們是怎么變成孤兒的?很多是因為有病家里沒錢治變成孤兒。但做著做著我就發(fā)現,光民間來做助醫(yī),是杯水車薪。中國一年生出1000多萬小孩,100多萬先天疾病的孩子,有很多需要治病又沒錢治的孩子,光募捐治病哪兒來的及???必須得是醫(yī)療保險。我覺得這個事兒需要國家做。如果孩子的大病保險全部納入國家社保多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