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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公募權進一步放開
2012年 登記審批權的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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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微

新聞內容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2013年 公募權進一步放開

    ︻事件︼

    1月,廈門市翔業(yè)愛心基金會正式成立,成為福建省民政廳下放審批權后,廈門市首家由市級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非公募基金會。

    1月16日,民政部同意浙江省民政廳授權溫州市民政局開展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試點工作。

    2月20日,溫州市鹿城社會組織發(fā)展基金會在溫州市行政審批中心民政窗口獲準審批,也是溫州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的首家基金會。

    5月,經國家民政部批準,湖北省民政廳將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下放到武漢、宜昌、荊州3個市。

    7月1日,浙江省正式實施《浙江省民政廳關于下放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的通知》,同時不再實施《浙江省民政廳關于向溫州市民政局下放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的通知》。

    9月23日,北京新陽光慈善基金會正式獲得公募基金會身份。

    公募與非公募,并無優(yōu)劣之分。不過,由于公募基金會公共性強、涉及面廣,政府對公募基金會的審批管理更為嚴格。

    學生社團出身的北京新陽光慈善基金會(下稱新陽光),在2013年10月30日正式向公眾宣布其獲得了“公募性地方基金會”的資質。這意味著其可以以多種方式面向公眾籌款,這也是北京地區(qū)第一家從非公募轉向公募的基金會。

    這一身份的轉變,不僅對新陽光,對整個中國公益慈善行業(yè)都有著重要意義。

    這家公益組織的前身,是創(chuàng)辦于2002年的北京大學陽光志愿者協(xié)會,新陽光在成立之初,也會通過義賣、義演等典型的“公募”方式籌款。從2006年起,這個學生社團就一直在尋求獨立、合法的公募身份,但公募基金會的大門當時尚未向民間開放。新陽光在2009年登記成立非公募基金會。

    2011年,新陽光和另外兩家北京地區(qū)的非公募基金會正式向民政局提交申請,再次希望獲得公募資質。適逢北京在2011年初提出工商經濟、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四類社會組織試點的“直接登記”。不過,當時北京民政局的領導還提出了額外的兩個指標:資金規(guī)模要超過1000萬,主要業(yè)務要在北京開展。

    此次轉型成功,新陽光慈善基金會秘書長劉正琛也認為是與基金會2012年的幾個重要突破密不可分?!笆紫仁?012年我們的資金量超過了1千萬,就是收入和支出都超過了1千萬;其次是我們評估結果是5A,北京有200多家基金會,5A級的只有十幾家;第三個是我們的透明度,在基金會中心網排名第一?!背酥猓饡瓶钪饕糜诒本┑貐^(qū)、有品牌的公益項目及專業(yè)化團隊也是非轉公成功的關鍵。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分析:主管部門有意從“增量”入手,通過增量的方式來向老牌官方背景的基金會增加壓力,他認為開放公募權是大趨勢。他介紹,在《基金會管理條例》的修法討論中,很多非公募基金會提出不應限制非公募基金會的公募權,公募與非公募的劃分也有可能在修法中進行調整。

    事實上,在嘗試公募權放開上,廣州也曾有敢為人先的舉動。

    早在2012年5月1日,《廣州市募捐條例》正式實施,曾壟斷公募權的官辦公益機構與民間組織開始同臺競爭?!赌季钘l例》首次明確,廣州地區(qū)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非營利的事業(yè)單位(特別是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或者賑災領域),經申請取得募捐許可后,可在許可范圍和期限內開展募捐活動。同時,《條例》也限定了明確的“屬地原則”,即服務對象以當?shù)貫橹?,組織當?shù)鼗I款、接受當?shù)貙徲嫛?/p>

    2013年3月10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公布,明確要重點培育、優(yōu)先發(fā)展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類社會組織。今后成立這些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雙重管理”體制將逐步被廢除的同時,桎梏社會組織發(fā)展的多項枷鎖都在大膽嘗試破解,公募權逐步放開也成為趨勢之一。

    有專家預測,公募與非公募的劃分很有可能會進行調整,公募權限一旦放開,政府會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對基金會的監(jiān)督和管理上。

    中山大學公益慈善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唐昊認為,公募平臺開放后,來申請的公益組織越多,競爭就越大。有能力的組織,自然會存活下去,且越來越壯大。相反,沒能力的組織,就會被淘汰?!安还堋赌季钘l例》是否出臺,沒有能力的社會組織,也必然面臨被淘汰的境地,這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競爭與淘汰是一件好事,它會使公益組織越來越規(guī)范化,而‘壟斷化行政型慈善’轉變?yōu)椤袌龌招痛壬啤?,也是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的方向。”

    而對于非公募基金會乃至更多民間組織來說,“公募”二字帶來的將是更大的責任與挑戰(zhàn)。無論如何,面對改變、迎接挑戰(zhàn),提升自身能力并適應市場的優(yōu)勝劣汰,都是走向蛻變的必由之路。

    (本報記者 閆冰)